关于煤矿超深越界开采专项整治行动,《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煤矿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函 [2010]28号)已有规定的,按照原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本方案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省政府成立整治矿山超深越界开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协调、指导全省超深越界专项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一名联系人,加强联络和沟通。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级人民政府要从本级政府收取的矿业权有偿处置收入中安排专项行动工作经费,用于购买专用设备、井巷工程实测、培训指导、专题会议、宣传资料等费用。
2、落实责任。各地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整治超深越界专项行动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国土资源、安监、煤监、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矿山超深越界行为的的查处力度;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火工产品管理,打击暴力抗法行为;财政部门要提供专项整治工作经费保障;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3、加强督促指导。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整治超深越界专项行动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督查和检查验收,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附件1:
湖南省整治矿山超深越界开采重点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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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类煤矿区 │ 2 │ 湘潭锰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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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醴陵金矿区 │ 4 │ 攸县漕泊铁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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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北湖区鲁塘石墨矿区 │ 6 │ 临武香花岭锡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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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桂阳黄沙坪铅锌矿区 │ 8 │ 桂阳宝山铅锌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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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苏仙区柿竹园多金属矿区│ 10│ 东安锑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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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新宁锑矿区 │ 12│ 花垣铅锌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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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花垣民乐锰矿区 │ 14│ 冷水江锡矿山锑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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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慈利镍钼矿区 │ 16│ 平江万古金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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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平江黄金洞金矿区 │ 18│ 洪江市雪峰山金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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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安化廖家坪金矿区 │ 20│ 瑶岗仙钨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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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江华河路口稀土矿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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