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重点环节治理整顿
1. 清查各地“名烟名酒专卖店”、“回收店”等卷烟经营重点场所。
2. 整治贮存和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车站、运输车辆、配送站、快递公司等物流环节。
3. 监控省际间运输交通要道及关口,特别是要做好对312、104、205国道和合徐高速公路等要道及关口的实时监控,有效防范外地假冒卷烟和土制卷烟等对我市的渗透。
4. 打击与取缔非法销售卷烟的无证无照经营户。
5. 确定整治重点对象,即违法违规经营卷烟的“黑名单”户、“暗箱操作”嫌疑户、“钉子户”、“难缠户”以及娱乐休闲楼堂馆所和夜间摊点等。
6.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倒卖假冒、走私、非法卷烟的窝点、团伙和网络。
三、工作安排
本次集中治理整顿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12月底结束。治理整顿工作由市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以市烟草专卖局为主,市公安、工商、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整顿执法,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前期准备阶段(6月10日-7月31日)
1. 认真学习贯彻《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的通知》(皖政办〔2009〕28号)文件,传达落实全市烟草执法会议精神。
2. 召开全市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工作联席协调会,明确职责,制定措施。
3. 宣传发动,印制发放《滁州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通告》、《关于打击和取缔卷烟无证照经营违法行为的通告》,召开零售户、物流配送站座谈会。
4. 有关职能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结合烟草专卖市场整顿的工作重点,对全市名烟名酒店、楼堂馆所、物流配送站、无证经营户进行分类登记造册,确定检查时间和频率。
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12月20日)
1. 开展全市各城区、乡镇市场检查,对车站、集贸市场和货物托运站、配货站、空闲库房(废弃厂房)等重要地点要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 清理整顿娱乐场所烟草制品消费市场,对酒楼饭店、宾馆以及网吧、酒吧、夜总会、歌舞厅等高消费休闲娱乐场所进行集中清理整顿,重点检查上述场所是否持证经营,是否存在销售假冒、走私卷烟和非法渠道卷烟等违法行为,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3. 彻底清除涉烟违法犯罪的源头,从深挖非法经营网络线索入手,严厉打击涉烟犯罪行为。对查获的涉烟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检查验收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