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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政办〔2009〕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滁州市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八日

  滁州市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大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在我市的蔓延,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以打击一定要狠、整治一定要严、维稳工作一定要细、协同配合一定要有力为原则,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用三年时间,全面清除传销活动土壤,力争实现全市无传销活动。
  2009年目标任务:坚持露头就打,以摧毁传销组织、严惩传销头目为重点,使传销活动蔓延趋势得到控制;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传销,积极抵制传销和举报传销;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确保创建率不低于40%。
  2010年目标任务: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不断巩固打击成果,使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辖区内无30人以上的传销窝点;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创建率不低于80%。
  2011年目标任务:传销活动基本消除,反复势头得到遏制,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全覆盖,力争实现全市无传销活动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打击各种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严厉惩处违法行为。对以欺骗手段组织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传销的,以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对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货源、保管、仓储场所和人员住宿、网络信息服务条件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三)快查严惩首要分子。对在传销活动中以集资诈骗、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抗法等首要骨干分子,要毫不手软地快查严惩,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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