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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政办〔2009〕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滁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保证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切实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9〕75号)、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及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2001年以来,我市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市政府及时部署开展了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基本摸清了中小学校舍抗震安全情况,为全面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我市仍有相当数量的中小学校舍达不到现行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要求,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前和“普九”早期建设的校舍问题更为突出。已经修缮改造的校舍,仍有一部分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把学校建设成为抵抗自然灾害最安全的地方,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和任务
  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校舍安全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郯庐断裂带沿线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江淮丘陵地面塌陷区,采矿塌陷区,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和病险水库下游易致灾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危房,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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