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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实施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6. 建立全市反拐信息系统,为加强反拐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7. 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并提高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意识,营造良好的反拐工作氛围。
  8. 加强省际、市际合作,有效打击跨省、跨市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
  二、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有效地开展反拐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滁州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民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信访局、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2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的召集人由市公安局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刑警支队支队长兼任, 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10月20日前书面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兰芳,联系电话:3066003。
  各县、市(区)应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于10月30日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监督、评估本工作方案,组织和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机构、跨市界的反拐工作;
  2. 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的反拐工作;
  3. 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的反拐工作;
  4. 积极参与、协调和推动反拐省际、市际间合作;
  5. 组织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总结和交流反拐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1. 工作目标
  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大反拐宣传、培训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教育的力度,提高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实施反拐行动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创造良好的反拐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2. 行动措施
  (1)在全市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反拐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反拐和救助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市委宣传部负责,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配合)
  (2)各级、各部门开展反拐工作所必需经费,同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9〕46号)精神予以保障。(市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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