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扩大水产品外销。加快河蟹、鳜鱼、鮰鱼、小龙虾和水库鱼等名优水产品牌建设,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举办或参加国内外名优水产品推介活动,提高我市名优水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水产品外销。围绕优势特色水产品,重点建设滁城、天长、明光等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完善水产品营销网络,逐步形成以大型批发市场为龙头,区域性批发中转市场为骨干,产地销地市场为补充的水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到2012年,我市的优势水产品在江浙沪地区和北京等国内大中城市水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全市水产品年出口创汇额占农产品出口创汇总额的30%以上。
(四)积极发展苗种产业,加快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培育一批设施配套、技术先进、产业化程度高的苗种产业龙头和相配套的规模化苗种生产基地,提升水产苗种综合生产能力。到2020年,重点建成10个市级以上年产鱼苗10亿尾以上良种场,其中省级以上年产鱼苗40亿尾以上良种场和年产值超亿元的骨干苗种企业达到5家,全市基本建成以国家级水产良种场为龙头,省级良种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骨干,市、县级苗种场和规划配套的苗种生产基地为基础的水产良种研发、保护和生产、示范、推广服务体系,使全市水产苗种年生产、供应能力达200亿尾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中到2012年全市水产苗种年生产、供应能力达到100亿尾以上。大力推进健康养殖技术,以池塘改造、湖泊资源修复为重点,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区建设,全面提高水产养殖产量、质量和效益。到2020年,全市改造连片精养池塘20万亩,建设市级以上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区)100个,其中省级以上50个。
(五)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实现水产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坚持实施禁渔期、禁渔区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养殖容量和捕捞强度,加快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扩大增殖放流,提高渔业资源养护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20年,全市建成省级以上水生生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0个,年增殖放流水产苗种2亿尾。加强渔业生产安全规范管理和质量安全依法监管,强化水生生物疫病检验监测,建立健全渔业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和服务体系。强化渔政执法,全面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捕捞许可制度等,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养殖捕捞行为。加强统筹协调,规范国有和集体大水面养殖使用权流转。
(六)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创新机制。各地要把实施水产跨越工程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修订完善渔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政策措施,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多渠道增加投入,积极支持水产良种引进、繁育、示范与推广,加快优质高效安全水产品健康养殖基地建设。建立激励机制,对实施水产跨越工程成效突出的给予奖励。金融部门要逐步增加对水产养殖、流通服务和加工领域的资金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方位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水产生产经营活动。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开发宜渔资源,提高水域资源利用效率。鼓励承包经营者将其水面使用权在依法、自愿的前提下合理有序流转,促进水面规模化经营。积极推进产学研联合开发、技术创新机制建设。加快国有水产企业体制改革,加快民营化进程,完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探索专业渔民和水产养殖的政策性保险,完善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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