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委关于推进全市水产跨越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滁政办〔20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委《关于推进全市水产跨越工程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关于推进全市水产跨越工程的实施意见
(市农业委员会 2010年1月25日)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实施水产跨越工程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9〕108号)精神,加快水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我市实施水产跨越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突出资源优势,加快面向长三角地区的水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和休闲渔业基地建设,不断提升水产经济综合实力、产业化经营水平和质量安全水平,努力构建设施完善、结构合理、效益优良的现代水产业发展体系,加快实现由水产资源大市向水产强市跨越。
二、目标任务
到2012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33万吨,年均递增7.5%;年加工水产品3万吨,加工产值10亿元;农民人均水产纯收入突破100元;到2020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50万吨,水产经济总产值80亿元,比2008年翻一番;水产品加工、流通业产值占水产经济总量的5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依托资源优势,加快水产基地建设。结合国家优势水产品发展规划和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规划,突出优势,加快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全面提高水产综合生产能力。江淮分水岭地区要抓住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的机遇,加快绿色和有机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沿淮湖泊要调整放养模式,加快生态养殖基地建设;沿河沿湖地区要加快虾稻连作和连片池塘标准化精养高产基地建设。到2020年,全市建成100万亩以上水产健康养殖基地,其中30万亩水库优质鱼生产基地,20万亩湖泊生态养殖基地,20万亩池塘精养高产基地,50万亩稻田养殖基地。大力发展休闲水产,加快建设一批各具特色,融合水产养殖、水族观赏、水乡旅游、垂钓和水上娱乐等内容的城郊型生态旅游、休闲水产基地。
(二)发展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加快提升产业化水平。积极培植水产加工和养殖企业、专业协会和水产经济合作组织,建立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创建一批新的水产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河蟹、鳜鱼、鮰鱼等特色水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发展四大家鱼等优质大宗水产品保鲜加工和水产保健品、休闲食品的研发。积极推进现有水产品加工企业扩大规模,提高水产品加工能力和水平。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水产合作经济组织。到2012年,全市建成市级以上水产龙头企业3家,全市水产品加工、流通产值占水产品总产值40%;水产经济合作组织覆盖水产养殖户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