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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广电局财经审批管理办法

安徽省广电局财经审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经费审批,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科学合理地调控和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财经风险,促进廉政建设,加快广电事业发展,根据有关财经制度和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局机关经费审批
  (一)经费预算制定和审批
  正常预算经费于每年年初,由省局计财处根据事业发展实际需要及各部门上年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制定局机关各处室年度经费预算和省局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经分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

  (二)经费支出审批
  局机关各处室正常经费支出主要是日常公用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公务经费支出。局机关处室正常预算经费支出审批按《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局属单位和市县局申请的补助经费审批
  (一)正常事业费补助预算制定和审批
  主要指对局管理服务中心和省广电传输发射总台等单位常年安排的事业费补助。每年年初,由各单位上报年度分摊经费预算,经局计财处审核后,报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由分管局长主持召开各分摊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予以协调落实。

  (二)正常事业费补助支出审批
  对局管理服务中心和省广电传输发射总台等单位的正常事业费补助,由局计财处根据批准的预算按时间进度,报分管局长审批后分期予以拨付。

  (三)一次性专项补助经费审批
  局属单位和市、县广电局申请的一次性专项补助经费申报、批准、拨款、检查等程序严格按《安徽省广电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具体执行根据项目大小分别报局领导审批,10万元以下的报分管局长审批,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报局长审批,20万元以上的报局长办公会议审批,重大资金项目须报请局党组会议研究。同一项目不得安排分开报批。

  三、局属单位预算外大额单项经费支出审批
  主要指各单位年度预算安排之外、根据事业发展特殊需要安排的大额专项经费支出。局属单位正常预算内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省局年初批复的预算执行,具体支出时各单位严格按照内部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对预算外经费支出尤其是预算外大额单项经费支出,立项和审批应根据单位收支规模情况分别报省局审批。省电视台大额单项经费支出在500万元以下的由电视台按台内审批权限审批,500万元以上的报省局审批;省电台、传输发射总台、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单项经费支出在100万元以下的由各单位按内部审批权限审批,100万元以上的报省局审批;其他局属单位单项经费支出在20万元以下的由各单位按内部审批权限审批,20万元以上的报省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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