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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宣传工作意见

徐州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宣传工作意见
(徐价综[2010]137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

  为进一步加强价格工作宣传力度,全面提升价格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宣传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苏价综〔2010〕16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价格网络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好网络宣传,营造舆论环境
  (一)健全网络宣传工作机制
  价格网络宣传工作,包括网上价格信息发布、舆论引导、舆情监测、事件处置、与网民交互、与网络媒体合作联系等方面。市局价格网络宣传工作在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综合处归口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网络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密切同网络媒体的联系与合作
  邀请网络媒体的记者参加价格新闻发布和采访活动,主动及时地向网络媒体提供价格信息,认真听取网络媒体的要求与建议,尽可能地满足网络媒体的价格信息需求,畅通与主流门户网站和大型网络论坛的合作互动渠道,努力以及时客观、全面正确的信息占领网络舆论阵地。
  (三)组建全市价格系统网络信息员队伍
  根据省物价局的有关要求,组建全市价格系统网络信息员队伍,进一步加大网络舆论的引导力度。
  1、网络信息员队伍的组成
  在全市价格系统聘请一批既熟悉价格工作、又掌握网络信息技术的在职人员,组成网络信息员队伍。首批网络信息员队伍,各县(市)、区局应不少于2人,市局应不少于4人。各级价格部门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应是本级网络信息员。
  2、网络信息员的主要职责
  网络信息员开展以下4方面工作:一是及时主动地宣传价格工作服务发展、关爱民生的政策措施和主要成就;二是根据统一策划和部署,在特定时间和特定网站,就特定主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评论活动;三是密切跟踪网上涉及价格工作的舆情动向,及时撰写有说服力的文章在网上发表;四是发现重要问题迅速向领导报告。
  3、网络信息员的管理
  网络信息员在坚守本职工作岗位的同时,由所在部门管理使用,遇有重要工作或突发事件时,全市价格系统统一调配使用。各级价格部门应为网络信息员增添相关设备,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市局负责网络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和有关制度规范的制定工作。
  二、创新宣传理念,增强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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