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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等方式,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扩大创建受众面。在城市主要入口和街道设置创建广告牌,制作和发放创建宣传品,营造创建氛围,增强创建意识。要进行全民发动、上下互动,积极开展创建主题系列活动,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参与积极性。
  (三)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各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及责任单位要按照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分工,积极给予政策倾斜,优先安排资金,保证创建工作项目达标。要研究制定青岛市旅游标准化工作支持政策,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适当形式的奖励。
  (四)明确创建任务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负责、条块结合、城乡联动、企业参与”的要求,认真分析我市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的有利条件和面临困难,抢抓机遇,发挥优势,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既要抓好基础标准建立,更要重视软件标准建立,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加大工作力度,调动积极因素,齐抓共创。要立足高起点、确立高标准、谋求高质量,科学筹划,确保旅游标准化试点通过评估,成功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为打造国际海滨旅游度假名城,提升城市知名度做出贡献。

  附件1:
  青岛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秦敏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刘承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振宇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建功市旅游局局长
  王殿章市质监局局长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部、标准推广部、宣传活动部,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调配。
  一、综合协调部
  部长:王建功
  副部长:市旅游局分管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政府督查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创建牵头工作,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负责与国家旅游局衔接创建工作;
  3、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协调、督导、检查、验收、文本资料、会务及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办公室文稿的草拟,收集、整理、汇编我市有关创建的文件、简报、信息、会议资料;
  5、负责适时提出召开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的建议,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6、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创建工作中各项活动讲话稿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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