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8、加强旅游标准化工作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全方位立体宣传报道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在城市主要街道、旅游景区和社区等场所设置公益宣传牌,编印“旅游标准化宣传指南”,举办“旅游标准化主题”等活动,大力宣传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评估阶段(2011年9月至11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对照考核标准,积极查漏补缺,争取软件建设高水平,硬件建设高质量,考核评估一次通过。注意总结经验,抓点带面,提高试点创建水平。
  1、做好试点中期评估工作。把握试点和创建工作动态,依据《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评估计分表》,掌握评估内容,在旅游标准化试点中期,迎接国家和省旅游主管部门组织旅游标准化专家对我市进行中期评估,接受上级对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指导。
  2、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自查。试点期满前3个月,按照旅游标准化试点任务书和《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评估计分表》内容进行自查,对贯彻实施旅游标准的时效进行自评,自查达到合格要求后,向国家旅游局提出正式评估申请。
  第四阶段:迎检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
  试点工作期满,制定迎检方案,按照《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在巩固发展试点创建工作成果的同时,做好迎接国家旅游局组织旅游标准化专家对我市旅游标准化试点现场评估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总结旅游标准化试点和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推广成功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持续完善各项标准,不断改进旅游企业的管理和服务。适时召开全市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总结表彰大会,对在试点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实施表彰奖励。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创建工作机构。青发〔2010〕11号成立的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旅游标准化工作领导职责,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体推进各项任务完成。为保证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的顺利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内成立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办公室(见附件一),办公室内设专业工作部,具体承担旅游标准化工作。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办公室要定期调度工作,通报情况,掌握进度;专业工作部要熟悉《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指南》和《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把握工作标准,落实工作项目。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督导检查,促进任务落实。各区(市)政府和责任部门要各负其责,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相应创建工作机构,专门负责创建工作,落实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实。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