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省级农村新民居示范村规划评优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省级农村新民居示范村规划评优情况的通报
(冀建村〔2010〕503号)


各设区市规划局:

  为贯彻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推进农村新民居规划编制工作调度会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2010年农村新民居示范村规划评优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优组织和获奖情况

  此次评优,是在基本完成全省农村新民居示范村规划编制基础上进行的,11个设区市共推荐了126项新民居示范村规划项目。其中,组织申报数量较多的是邯郸、承德、保定、秦皇岛市,分别为28、8、14和7项,占本市示范村总数的14%、8%、7%和7%;申报数量较少的是沧州、邢台、廊坊市,分别为5、7、11项,占本市示范村总数的3.3%、4.4%和4.4%。经过专家评审,评出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5项,获奖比例占申报数量的23.8%。获奖数量较多的设区市依次为承德市5项、保定市5项、秦皇岛市4项、邯郸市4项,分别占其申报数量的16.7%、16.7%、13.3%和13.3%,获奖数量较少的设区市为衡水、沧州市,各有1项规划获奖(见附件1)。

  二、规划质量情况

  总体看,2010年农村新民居示范村规划质量在内容、深度等方面较以往村庄规划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申报材料较为齐全,规划成果较为规范,规划节约土地的意识较强,能够因地制宜,按照旧村改造、原址重建、异地新建等不同类型进行规划。

  通过评审也发现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有些规划布局不够灵活,没有充分利用村庄原有的地形地貌、道路肌理,形成了兵营式排排房的布局。二是有些规划住宅选型考虑农村生产生活实际较少,简单照抄照搬城市住宅模式,盲目采用多层住宅甚至高层住宅。三是有些规划考虑现状较少,拆多留少,对村庄进行大拆大建,对村庄现状肌理、文脉和建筑文化保护传承不够。四是有些规划配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够齐全,缺少对污水排放、垃圾收集以及防灾等基础设施的安排,没有形成集中布局的村民中心。五是有些规划基础工作欠缺,现场踏勘和前期研究不够深入细致,村庄经济、人口、用地以及水电路讯等基础资料不够详实。

  三、下步要求

  新民居示范村的规划建设对全省新农村建设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因此提高示范村规划编制质量尤为重要。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