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桐乡市桐九公路客运中心至高铁火车站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10〕307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桐乡市桐九公路客运中心至高铁火车站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浙交函〔2010〕192号)及桐乡市发改局文件收悉,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建设沪杭客专桐乡火车站与市区尤其是桐乡汽车客运总站快速通道,有利于充分发挥两个客运站之间客流的快速转换,有利于方便旅客集散、提升城市内外交通快速化。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起点位于桐乡汽车客运总站附近的世纪大道与320国道交叉口处,经河西村,桐乡火车站,下穿沪杭客专,上跨沪杭高速公路,终点位于桐九公路桐乡与海宁交界处,路线全长约10.1公里,其中桥梁长约1020米/11座。
项目采用交通部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部分功能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局部困难路段(下穿沪杭高铁和上跨沪杭高速公路段)采用60公里/小时。起点至绕城公路段约1.5公里采用六车道,路基宽度为32.0米,绕城公路至终点段约8.5公里采用四车道,路基宽度为24.5米。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3.9亿元,建设资金除由省交通运输厅给予补助外,其余资金由桐乡市政府负责筹措,项目法人为桐乡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其他
在可研阶段深化上跨沪杭高速公路桥梁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论证,优化与相关路线的交叉设计。据此开展土地预审、项目选址、环境保护等前期工作。
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