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冀建传真[2010]1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城管(公用)局,石家庄、保定、张家口市园林局,保定市公用事业集团,华北石油管理局,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局、处):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第16届亚洲运动会、亚洲残疾人运动会也将相继在广州召开,为切实做好这一期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为国庆、亚运会和残运会创造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环境,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9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0〕45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国庆、亚运会和残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健全组织体系。要结合节假日期间施工特点和本地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责任。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工作中要注意协调联动,相互配合,齐心协力。要认真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及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国庆安全,实现平安亚运目标。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一)要认真组织精干力量对本地区、本单位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等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地处闹市区、临街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在建工程要认真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坍塌和高空坠物伤人等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发生。
(二)要督促建筑业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国庆、亚运会和残运会的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要针对我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新建工程量多的现状,及时掌握国庆、亚运会和残运会期间本辖区在建工程情况,对重点项目要责成有关单位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严防死守,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