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嵊泗联网110千伏泗礁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浙发改能源〔2010〕783号)
浙江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准嵊泗联网110千伏泗礁输变电工程的请示》(浙电发展〔2010〕90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嵊泗的经济发展需求,保证电网的正常供电,同意建设嵊泗联网110千伏泗礁输变电工程。项目法人为浙江省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嵊泗县菜园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110千伏泗礁变电所,安装2×5万千伏安变压器。新建大衢变-泗礁变110千伏架空线路23.4公里,新建大衢变-泗礁变110千伏海缆线路34.6公里。110千伏衢山变扩建1个110千伏出线间隔。建设相应的二次系统。
四、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静态总投资为34379万元。动态总投资为35140万元,由浙江省电力公司出资。浙江省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所投资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偿还。
五、工程设备采购及建筑施工均按招投标法有关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主体工程与征地拆迁费用在工程概算和财务决算中分别计列、分别考核。工程造价以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为基础,以审计的工程财务决算为准,并以此作为电网项目财务核算依据。
六、项目核准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印发舟山110千伏嵊泗联网(泗礁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意见的通知》(浙电发展〔2009〕1737号)、《(舟山市)110kV嵊泗联网(泗礁变及110kV衢山-泗礁变高压廊道)工程建设项目选址审查意见》(浙规选字第〔2010〕002号)、《关于舟山泗礁110kV变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浙土资预〔2010〕0014号)、《关于舟山电力局110kV泗礁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舟环辐审〔2009〕7号)、《关于110kV大衢-嵊泗联网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意见的函》(浙海渔环〔2010〕3号)、《关于舟山电力局大衢-嵊泗110kV海底电缆路由的批复》(浙海渔管〔2009〕41号)、《关于要求对110kv大衢-嵊泗联网工程海底电缆路由批复的请示》(舟电办〔2009〕4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