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住宅工程质量创优治劣活动的通知
(徐建发〔2010〕115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管,确保住宅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根据苏建质〔2010〕267号《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创优治劣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创优治劣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该活动组织有序,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住宅工程质量创优治劣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 军
副组长:朱 步 刘浩鹰 吴桂飞 朱 彭 韩 尧
成 员:高玉梅 沙居祥 钱志强 田立柱 马晓力
张 淼 李化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工程处,办公室主任由高玉梅处长兼任,办公室负责创优治劣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活动内容
创优治劣活动将作为一项日常工作长期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住宅工程质量创优和质量通病防治。
鼓励企业在新建住宅工程中加强“四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争创新技术运用示范项目和优质工程。建立激励机制,倡导优质优价,树立典型,抓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重点开展伪劣建筑材料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冷拔钢筋,不合格水泥、墙体材料,不合格建筑节能材料、水电安装材料、防水材料,商品混凝土质量,现浇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等。
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检查治理: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为依据,从管理、设计、施工、监理、材料等方面入手,重点检查裂缝、渗漏水、空间几何尺寸超标、外观质量粗糙和重要使用功能缺陷等质量通病。
三、活动安排
(一)局召开动员会,对活动的总体安排进行部署,明确要求;
(二)各有关单位组织学习省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创优治劣活动的通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等相关规范标准;
(三)各有关单位围绕活动要求制订本单位的创优治劣活动计划,并对本单位(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在建住宅工程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