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魏都大道东侧新云中商贸城南侧项目建设工程拆迁通告
(同政发[2010]148号)
经大同市人民政府批准,位于魏都大道东侧新云中商贸城南侧地块已依法出让,为了加快城市改造建设,按期对出让地块开发建设,现对项目用地有关拆迁事宜通告如下:
一、拆迁人:大同市城区拆迁总指挥部
二、项目拆迁范围:
具体四至范围为:东、北、南均邻规划路,西邻魏都大道。
三、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四、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收回。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六、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土地,由所有人、使用人提供有效证件,于2010年7月15日前到拆迁现场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