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设置遮阳罩的,同一幢建筑应当采用相同的材质、颜色、式样。遮阳罩的颜色、式样应当与历史风貌建筑区的整体风貌相协调。遮阳罩上不得设置广告。
5.4 历史风貌建筑上不宜安装空调室外机,如需安装的,宜设置在历史风貌建筑次要立面上。同层安装的应当在同一水平线上,上下层安装的应当在同一垂直线上,并进行适当装饰。
5.5 历史风貌建筑沿街一侧不得悬挂任何管线。现有悬挂的管线由管线管理单位负责逐步实施入地改造或者按照设计要求移至隐蔽处。
附件2
修缮和装饰装修
1.《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审定申请书》
2.《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审定受理通知书》
3.《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审定补正事项告知单》
4.《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
5.《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
6.《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施工方案审定受理通知书》
7.《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施工方案审定通知书》
8.《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施工方案修改通知书》
9.《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档案资料收件收据》
改变使用用途
1.《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改变使用用途核准申请书》
2.《历史风貌建筑改变使用用途核准受理通知书》
3.《历史风貌建筑改变使用用途核准补正事项告知单》
4.《历史风貌建筑改变使用用途核准通知书》
5.《历史风貌建筑改变使用用途不予核准通知书》
档案管理
《历史风貌建筑档案查询申请表》
修缮和装饰装修
格式文本1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
修缮和装饰装修
设计方案审定
申请书
申 请 人:
申请日期: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由申请人按项目及要求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得涂改;
二、申请人应对各项栏目如实填报,不得漏项。
申
请
人
基
本
情
况
| 姓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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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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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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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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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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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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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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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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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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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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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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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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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
风貌
建筑
基本
情况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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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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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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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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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或租赁合同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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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或
装饰装修
主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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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
查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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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年 月 日
|
审
核
意
见
|
负责人: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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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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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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