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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煤矿集团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云城安置区建设项目拆迁征地的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煤矿集团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云城安置区建设项目拆迁征地的通告
(同政发[2010]156号)


  为了加强大同煤矿集团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有效改善职工居住环境,市政府决定实施云城安置区建设项目。现将拆迁征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大同煤矿集团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云城安置区建设项目。
  二、拆迁征地范围:东至同煤集团沉陷区安置区住宅A区,南至同煤集团沉陷区安置区住宅A区,西至奶牛场场区道路,北至开源街西延道路(奶牛场奶台路南)。
  三、拆 迁 人:大同市矿区人民政府。
  四、拆迁期限:2010年7月12日至2010年7月22日。
  五、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六、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收回;已出让土地尚未开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回。
  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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