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各级公安机关要针对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2010年下半年,要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继续推出消防便民利民措施,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2011年下半年前,要全面推进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提高单位消防管理人员专业技能;要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消防安全评估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2011年下半年,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7月至8月上旬)。市政府制订下发方案,具体部署工作,广泛宣传该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8月上旬至2012年11月)。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各社会单位在市政府和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主导、标准先行、部门联动、专群结合”的原则,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实现“防火墙”工程目标。2010年12月、2011年12月前,市政府将分别组织各成员单位,对每年要求各县、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活动的完成目标进行考核验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2012年底,市政府将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各县、区进行总体验收,各地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政府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明确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2010年7月底前,各区、县政府及所属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逐级签订责任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要加强对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的业务培训,以点带面推动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典型引路,整体推进。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