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年)的实施方案

  (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全部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上岗,熟练掌握消防设施操作程序和方法,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明确职责分工,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要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2010年,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三提示”标示牌覆盖率达到100%。
  2010年下半年,组织召开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现场会,各县、区要整体推进这项工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内容;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2010年下半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要达标;2012年年底,所有社会单位基本达标。
  (二)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底前完成全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发布工作,各县区未完成消防规划的建制镇要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工作常抓常议机制,实行政府领导分包和常务会议研究制度,落实防火安全委员会季度联席会议,及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本系统管理内容,建立完善消防工作信息沟通和执法互动机制,按照责任分工将“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纳入本行业、本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安监、文化、工商、卫生、房管等部门在核发相关证照时,将消防行政许可作为前置审批条件。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等部门不予批准开办。强化联合整治,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政府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集中治理活动,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依法强化生产、流通、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