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当年在原就业地已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的,在转入地享受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应减去原就业地已享受统筹基金的支付额。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内转移接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人员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本省内跨统筹区流动,在本制度内转移接续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当年仍可在转出地享受新农合或居民医保待遇,在转入地按规定缴费后,次年可享受转入地新农合或居民医保待遇。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制度转移接续
(一)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转移参加居民医保或新农合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本省内跨统筹区流动,转移参加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转移当年按规定缴费后,从次年起开始享受转入地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待遇。
(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或新农合参合人员转移参加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或新农合参合人员在本省内跨统筹区流动,转移参加职工医保的,连续缴费满1年方可享受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待遇。转移当年仍可在转出地享受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待遇。
(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或新农合参合人员跨制度相互转移
在本省内跨统筹区流动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转移参加新农合或新农合参合人员转移参加居民医保的,转移当年仍可在转出地享受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待遇,在转入地按规定缴纳了居民医保保费或新农合保费后,次年可享受转入地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待遇。
四、其他问题
(一)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内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缴费年限要进行累加计算,但重复缴费部分缴费年限不累计。跨制度转移时,将原缴费记录存档,暂不进行累加计算,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可从其规定。
(二)外省调动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时,如转出地仍是实行公费医疗,可持转出地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其他部门出据的调动手续,并在我省按规定参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年的,可享受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