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源东、西街绿化建设拆迁征地的通告
(同政发[2010]187号)
为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加绿地面积,市政府决定对开源东、西街进行绿化建设。现将有关拆迁、征地事宜通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
开源东街道路红线外20米的范围,开源西街道路红线外无建筑物影响的地段30米,有建筑物的地段拆除至15米范围,具体拆迁范围以设计放线图纸为准。
二、绿化责任单位:大同市园林管理局
三、拆迁责任单位: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由城区政府拆迁;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由南郊区政府拆迁。
四、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它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五、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收回;已出让土地尚未开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农村集体土地按有规定执行。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携有效证件,于2010年8月25日前到所属区政府现场拆迁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