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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铁矿资源整合推动我市钢铁工业发展的通知

  二、铁矿资源整合的实施主体
  (三)本次资源整合以大同煤矿集团钢铁有限公司下设的矿业公司为主体。大同煤矿集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钢铁”)是我市最大的钢铁生产企业,也是大同钢铁工业经济的骨干支柱企业。“十二”五期间,大同钢铁产业拟发展到300-500万吨规模。钢铁产业将成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为充分发挥大型国企的技术、管理、资金优势,鼓励同煤钢铁公司在我市铁矿主产区灵丘、天镇、阳高、浑源、大同县等县设立控股的铁矿公司,作为整合主体对上述区域内的铁矿资源进行整合,项目实施要与资源整合同步进行。
  三、铁矿资源整合的范围、方式和途径
  (四)整合重组的范围。参与整合重组的铁矿企业包括现有大同市境内的民营及个体铁矿、地方国有及含地方国有成分的铁矿生产企业。对证照不全、手续不全或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铁矿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待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列入整合范围。在一定时限内不能完善手续的,县区政府依法对其进行关闭。
  (五)途径和模式。股份制是铁矿企业整合的主要方式,同煤钢铁公司可以在县区设立控股或参股子公司,然后由子公司整合当地铁矿企业。以资源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对被整合企业的资源、巷道工程及资产设备经由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后,通过市场的方式进行股权合作。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也可一次性买断。
  (六)矿区规划。各县区根据版图内的铁矿资源情况进行科学的矿区规划,一条矿脉或一个矿体的规划为一个矿区,有些较为分散的矿体也可按照就近或运输便利等原则规划为一个矿区。按照“一个矿区设置一个开发主体的原则”,对矿区内的采矿权、探矿权、及空白资源进行整合。
  (七)被整合企业的评估。整合过程中,应引入独立的第三方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对企业的资源、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公司的选择要由县区政府、整合主体、被整合企业共同确定。
  (八)项目实施。以县区为单位,把规划后的整合方案报市政府进行审查并统一上报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国土资源部门对整合后的主体企业的矿区范围、地质储量、开采方式等尽快进行核定,核发新的证照。企业应制定科学的开采方案,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对矿区内废弃不用的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九)资源配置。大同市区域内的空白铁矿石资源铁矿及和钢铁产业关联的其它资源优先满足同煤钢铁的生产需要,以增强其后续发展的能力。
  四、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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