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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省律协2009年度经费预算调整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省律协2009年度经费预算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理事:

  《省律协2009年度经费预算调整方案》经2009年7月30日省律协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附:省律协2009年度经费预算调整方案

湖南省律师协会

二OO九年八月三日

省律协2009年度经费预算调整方案
(2009年7月30日七届省律协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按照《湖南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办法》,根据工作需要,对省律协2009年度经费预算进行调整。
  一、预算调整的依据和基本原则
  2009年会费收缴预算为580万元,现实际完成会费收缴684.61万元,超出预算收入104.61万元。根据律师协会会费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建议将超出部分主要用作支持、扶助困难市州律师业发展和没有列入今年预算的省律协与省司法厅合作建房实际结算超出部分。
  二、拟增加预算167.9万元
  1、培训经费预算增加10万元
  今年的培训经费只安排50万元,上半年已支出35.32,占预算的70.64%。秘书处拟在今年第三、第四季度举办3-4次业务培训,需要增加预算10万元。
  2、支持、扶助市州律师业发展30万元
  《湖南省律师协会2009年度经费预算报告》中列支支持贫困地区律师业发展费及救灾扶贫20万元,现已全部支付部分市州律师协会。为了推进市州律师业发展,需增加预算30万元,用于支持衡阳、娄底、怀化、常德、湘潭5市的律协基础设施建设。
  3、省律协与省司法厅合作建房工程款超过预算部分111.2万元
  (1)六届理事会是按办公用房一千平方米总造价500万元造的预算,2008年底前已付建房款4740824.8元,还应付259175.2元;
  (2)司法厅交付省律协使用的办公用房达1088平方米,比原计划多88平方米,按每平方米5000元造价计算,还应付44万元,此笔款项在2009年的预算中作了考虑,但没有具体数额;
  (3)四楼会议室及会长办公室装修费313874.73元(附预算书);
  (4)四楼会议室系统集成及相关设备费247957元,2008年底前已付148774元,还应付991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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