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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设立省律协会员纪律惩戒复查委员会的通知
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设立省律协会员纪律惩戒复查委员会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全国律协《
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的要求,经会长办公会第十次会议研究和七届省律协常务理事会决定,设立省律协会员纪律惩戒复查委员会。省律协会长戴志坚任主任,省律协副会长、博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彦任副主任,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谭夏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尹爱平、湖南大学教授徐涤宇、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主任薛宏志、海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立新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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