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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滁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十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县、市、区政府要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执法、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报告工作和接受人大质询等方面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重视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进一步发挥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立法咨询员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完善应诉案件处理程序,重大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亲自出庭应诉。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注重发挥网络监督的作用。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展群众批评、监督政府的渠道,认真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十三)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和新闻发布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年”活动。积极开展网络问政。加强各级政务中心建设,完善“首席代表制”。

  (十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继续实施并完善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及前置审查情况要定期通报。

  (十五)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制度,注重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十六)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行政决策的,要依法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给予处分。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五、加强宣传培训,完善考核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十七)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计划和方案,宣传培训工作要有针对性,明确宣传培训内容、主要对象、方式方法、实施主体和基本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十八)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坚持自查与复查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掌握相结合、内部考查与社会测评相结合;加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以及法院、检察院、新闻媒体的打分权重;加大依法行政在促进和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方面的分值。

  附件:市政府201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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