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开展鄂州市第三届“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活动。根据鄂州办文〔2009〕144号文件精神,在全市产生第三届“人民满意公务员”10名人选,以市政府名义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
②开展优秀调研文章评选和计算机文字处理操作能手比赛活动。分别组建优秀调研文章和计算机文字处理岗位能手评选委员会,以区、街道、开发区、市直机关为单位,征集优秀调研文章,推选计算机文字处理岗位能手参赛,按规定程序产生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以市政府名义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资奖励。
5、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和问卷调查。(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目标办、市公务员局。11月)
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年”活动,加强公务员作风建设,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要集中专门时间,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专题活动,活动结果报市监察局。在《鄂州日报》和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专题问卷表,向市民征询对全市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服务意识和水平、履责能力的现实表现。征询意见经梳理汇总分析后,以适当方式公布调查结果并及时反馈市目标办,作为评定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之一。
6、开展机关绩效考评与行政问责专题活动。(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目标办、市公务员局。11月-12月)
各级行政机关、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对照年度目标责任书,逐项对照检查、评估全年目标完成情况和依法行政、履责情况,依据《鄂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鄂州政发〔2003〕20号),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符合《鄂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鄂州政发〔2006〕3号)和《鄂州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鄂州政规〔2009〕17号)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范围的情形,明确提出相应的责任追究方式。
7、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建设。(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
各单位通过编制职权目录、优化职权运行流程、制定科学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行政问责配套制度等,基本完成包括职权法定、流程再造、绩效考评、行政问责在内的依法行政体系构建。市政府在各单位依法行政体系构建的基础上,完成我市依法行政体系的构建,实现行政权力规范、公开、合理、高效运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表彰先进。(2011年4月初至6月底)
市政府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实施方案,对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是否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和具体工作方案,是否提出区域性、阶段性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是否开展法律进机关的各项活动,是否建立了相关的各项制度。认真总结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的成功经验,表彰和宣传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单位。
五、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