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省环保厅开展反腐倡廉“制度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环办[2010]153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省环保厅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省环保厅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按照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的要求和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整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纪办发[2010]17号)的统一部署,在全厅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以下称“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为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则> 的实施办法》的总体部署,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环保实际,突出制度建设重点,规范环保行政权力运行,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问责机制、制度评估和反馈机制,努力营造人人维护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督查任务和职责分工
督查整改活动的主要任务是,重点选取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政务公开方面的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强化法规、制度执行效果,规范程序、完善内容,全面提升机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水平。
为了确保督查整改活动取得切实成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制定、谁检查、谁落实”的工作原则,明确有关处室、单位在督查整改活动中的职责分工:厅办公室负责行政服务中心和政务公开方面的制度执行情况总的督查整改工作;环评处、辐射处、污防处负责行政审批方面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整改工作;其他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