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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培育先进,全面提升(2011年7月-2012年6月底)。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主要抓好三项工作:1.树立先进典型。以受表彰的对象为重点,分别确定一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创新示范点,采取召开座谈会、到示范点参观学习等形式,扩大典型影响力。 2.搞好对标定位。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对照本行业、本系统的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3.促进全面提升。对照创先争优标准,着眼全面提升,加强不同层次党组织建设,使处于先进的当好标杆、中间状态的规范提高、相对后进的改变面貌,各个领域“五个好”党组织、各条战线“五带头” 党员的比例都有较大幅度提高。
  (四) 系统总结,完善机制(201 2年7月一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这一阶段重点抓好三项工作:1.展示成果。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回顾我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2.搞好总结。各地各单位都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制定改进措施。3.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各地各单位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要着力把自我讲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表彰先进有机结合起来。一是自我讲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要适时小结,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在基层党支部进行讲评。每名党员对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陈述,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小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二是领导点评。基层党支部讲评后,基层党委和党总支要组织对所属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员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三是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可以结合年度考核、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工作统筹安排,实行党员、群众每年一次定期评议制度。评议结果应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四是表彰先进。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对兑现承诺成绩突出、党员群众普遍满意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适时进行表彰。2012年“七一”前,市委将专项表彰“2010- 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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