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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2009〕98号)要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将于今年11月1日进行,为圆满完成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性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通过人口普查,可以掌握十年来全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状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解决民生问题、调整产业结构、制定人口规划和调控政策等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各级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配合普查人员搞好普查工作。

  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搞好人口普查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专业性高、操作性强、覆盖面大的工作,需要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村(居)会干部,以及退休人员中选调工作人员和普查员配合做好人口普查的有关工作。所有被选调人员及其所在单位都要以大局为重,坚决服从、积极支持人口普查工作。认真执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调动选调人员做普查以外工作,各单位应当保证被选调人员在本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不变。

  三、积极宣传,消除群众思想顾虑

  各部门、各单位在人口普查期间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宣传人口普查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消除思想顾虑,如实申报普查项目。

  四、坚决贯彻国务院的决定,认真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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