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
(内农牧机发[2010]226号)
各盟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
近日,中央财政安排全国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4.93亿元,其中下达我区2.4亿元。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0]89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施范围及规模
根据各地农机购置补贴需求及自治区农机化重点工作部署,确定11个盟市86个旗县(场)为2010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范围,每个旗县(场)安排50-980万元,共计2.4亿元,其中专项用于牧区划区轮牧项目区网围栏补贴1302万元,具体实施旗县(场)名单及补贴指标额度见《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地区及资金分配表》(附件1)。
二、突出补贴重点环节机具
围绕秋季农机化生产需求,以及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中央财政第二批补贴资金重点用于玉米、马铃薯、饲草料收获机械及秸秆粉碎还田机、深耕深松机等购置补贴。切实加强牧民购机补贴工作,严把补贴对象与申请关,补贴资金必须保证牧民购机补贴第一批资金不足部分需求。同时,要按照加快推进农牧机化发展方式转变,优化农牧业机械结构布局的要求,促进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的发展,加快老旧农牧业机械的更新报废,促进作业机械和拖拉机配套机具的发展,改善配套比,提高利用率,降低单位能耗,避免低水平重复购置、资源浪费和效益下降。
三、严格执行政策有关规定
中央财政第二批资金补贴产品目录、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办法等,均按《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10]75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牧区牧民购机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10]94号)有关规定执行。网围栏补贴仅限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划区轮牧项目区牧民,由中央财政补贴30%,具体补贴产品及补贴额见《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网围栏补贴产品目录》(附件2),牧民申请网围栏补贴须持旗县级草原主管部门出具的网围栏补贴购置及其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