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检查的兽药经营企业,针对已通过GSP检查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为主,其中90%以上的企业能够按照GSP运行。在市、县兽药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企业对兽药GSP检查时指出的缺陷项目能够整改到位,仓储、经营设施、人员制度、购销记录齐全,面貌一新,所经营的兽药产品质量有保障,经营额有所扩大。从检查情况看,兽药GSP企业经营的兽药产品基本实现了产品合法、质量合格、记录齐全、用户放心。
(四)深入开展了“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
各市、县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机构、制订了兽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开展了宣传培训、执法检查、市场整治等活动。潍坊市重点打击流动兽药贩子,全市所有县、区都设立了有奖举报电话,对举报有功人员奖励300-1000元。
今年上半年,全省累计检查各类兽药生产、经营和养殖使用企业1.08万家,出动执法人员3.6万人(次),查处兽药违法案件约2200起,罚款290多万元。
(五)努力控制药物残留,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有力
为实现农业部提出的“两个确保”任务,保障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顺利举办,各市按时完成了农业部和省局下达的畜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临沂等地还对重点外销企业养殖场进行了监管检查和取样监测。潍坊市5月份对49家供沪畜产品生产企业的养殖基地进行了兽药使用情况检查;聊城市对阳谷凤祥集团生产的鸡肉产品、生鲜乳进行药残检测。从监测、检查情况看,出口企业、供京津沪企业及其规模养殖场内未发现存放和使用违禁药物、过量使用抗生素现象。同时,济南、青岛、德州、济宁等地为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重点开展了规模奶牛场用药检查,清理违禁药物,规范使用抗生素,督促和指导企业完善养殖场用药记录。
三、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一)兽药管理部门方面
部分市、县兽药管理人员调动频繁,培训不足,法律法规不熟悉,责任心不强;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了兽药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制约了兽药管理能力的提高;基层兽药执法人员对于假劣兽药辨别能力不足,对兽药产品改变配方、畜产品中兽药残留缺乏快速有效的检测手段和经费。
建议定期开展兽药管理人员培训,各级争取经费,配备相关检索和检测设备。
(二)兽药生产企业方面
部分兽药生产企业变更生产、检验仪器设备,人员流动过于频繁,生产和质量负责人未经培训合格上岗;近一半兽药生产企业因准备GMP复验,或市场经营问题,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不能够在正常生产状态接受检查;有的企业口服溶液剂、消毒剂等剂型通过GMP验收后,长期不申报批准文号;部分企业擅自改变产品配方,改变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印发含有虚假内容的产品宣传材料;个别兽药生产企业未按照GMP运行、违法生产假劣兽药,或者编造批准文号,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准备报请农业部吊销、注销其生产许可证,如德州凤舞、济南阳明、济宁圣立堂、菏泽利科康、滨州尚生等,现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