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建城〔2010〕74号)
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安全事故防范,确保全省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市要切实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全面部署节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重要设施、关键岗位、危险源的监督检查,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要加强安全防范管理,建立完善巡查制度,组织专人对生产厂区进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供水企业要加强对供水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保证节日期间连续不间断供水,加强水质检测,确保供水水质安全。燃气企业要严格对储气站(罐)、阀门、管网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检漏,确保安全供气。市政设施管养部门要加强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维护,查补窨井盖板,杜绝事故隐患。市政施工企业要严格施工操作规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要坚守岗位,严格控制现场工人的作业时间,设置必须的施工安全防护和安全标志。
三、做好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各供水、供气、市政、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措施,配备各种抢修抢险车辆的和器械,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保证抢修抢险队伍随时整装待发,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四、建立节日期间安全报告制度。各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和生产人员要确保坚守岗位,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国庆节日期间,各市建设主管部门每天下午5点之前要将本地供水、供气、市政、污水垃圾处理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值班室(传真:0371-68080801),遇有紧急重大事项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上报,防止漏报、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