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培养专业技术骨干。帮扶单位把握为基层培养高水平医疗卫生人才这个关键,通过选派经验丰富的卫生技术人员到被帮扶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免费接收帮扶单位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等方式,为被帮扶单位重点培养专业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㈢指导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帮扶单位通过派出专家组开展巡回医疗、技术指导、学术讲座、举办培训班,或组织被帮扶单位到帮扶医疗卫生机构观摩学习等多种方式,传授医疗卫生新理论、新知道、新技术、新方法,重点指导被帮扶单位手术操作、急危重症抢救、疑难病例救治,帮助被帮扶机构开展适宜卫生技术,提高诊疗技术水平。
㈣完善学科管理。各帮扶单位要根据被帮扶单位的需求,重点对对口帮扶学科(专业)的感染控制、诊疗行为、医疗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帮助完善对口帮扶学科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学科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四、职责分工
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学科对口帮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㈡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省部属及本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学科与辖区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对口帮扶关系,组织开展帮夫工作。
㈢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被帮扶机构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对学科对口帮扶工作进行督导和管理。
㈣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所在单位负责与被帮扶单位协商制定帮扶工作计划,确帮扶目标、任务、内容和方式,并组织实施。
㈤被帮扶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提出帮扶需求,按照双方确定的帮扶计划进行学科建设,并为帮扶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学科帮扶工作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全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发展体系的重要措施,各市、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学科帮扶工作的领导,把学科帮扶工作与“卫生强基工程”、东部支援西部医疗卫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明确职责,加强督导考核,本着“缺什么、帮什么”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安排开展帮扶工作,切实落实帮扶目标任务,确保对口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开展学科对口帮扶工作是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今后我厅将把学科帮扶工作纳入重点学科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市、各单位重点卫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考核评估,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不断完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