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应急预案的通知
(内政发〔2010〕88号 2010年9月9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有关企业单位:
为保证完成国务院给我区下达的“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22%的目标,今年自治区确定的年度节能目标任务为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4%。据统计,2010年1-6月份全区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了2.09%,距离完成全年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于6月8日和7月7日先后下发了《关于实施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紧急措施的通知》(内政发电〔2010〕12号)和《关于开展“十一五”节能目标督查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0〕62号)。但从各盟市上报的自查报告和9月5日国务院节能减排督查组对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督查情况看,“一些盟市主要领导对节能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估计不足,盟市节能指标完成情况与自治区衔接不够”,对“内政发电〔2010〕12号”文件确定的紧急措施尚未完全落实,一些盟市突破电石、铁合金限产计划进行生产,甚至隐瞒敷衍,严重影响了全区节能年度目标的实现。
为确保完成国务院给我区下达的“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及国务院节能减排督查组指示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紧急启动节能应急预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节能预警调控目标
(一)全区调控目标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预测,今年全区GDP增长16%,要完成4%的年度节能目标,全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必须控制在18%以内,今年后4个月全区全社会可用电量必须控制在495亿度预警线以内。
(二)各盟市调控目标
各盟市要根据今年上半年本盟市节能降速完成情况,测算后4个月节能任务和后4个月全社会可用电量,实行按月控制。
二、预警调控重点
(一)上半年单位GDP能耗同比不降反升的盟市有呼和浩特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和鄂尔多斯市;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盟市有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
(二)今年1-8月份,电石已超限产指标的盟市有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铁合金已超限产指标的盟市有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和乌海市。
(三)已列入全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但到今年8月底仍未关停的企业有5户,分别是包头市康富炼钢厂、包头市希宇钢铁有限公司、包头市鑫宇钢铁有限公司、包头市宏伟铸造有限公司、包头市乡街工贸炼铁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