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推进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一体化。 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依法关闭小造纸、小水泥、小炼钢企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加快推进赤壁晨鸣纸业循环经济试点建设,把嘉鱼盛宇、崇阳京钒作为全省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抓紧申报(责任单位:赤壁市人民政府、嘉鱼县人民政府、崇阳县人民政府)。全面启动湖泊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探索跨区域湖泊保护与开发新模式,与武汉市、鄂州市共同建设大梁子湖生态旅游示范区(责任单位:咸安区人民政府、市区发局)。
(五)加快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 加大 “村村通” 公路建设力度, 2010 年新建通村公里 500 公里,完成投资 1 亿元。 (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 抓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解决农村电网局部低电压卡口问题,完善 “新农村电气化建设” 工程。(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委)以农村能源建设为重点,新建 1.5 万户清洁能源工程,抓好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探索沼气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新机制,同步实施改厨、改厕、改圈,改善农民生活条件(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在卫生医疗、养老保险、住房保障等方面继续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加快小城镇发展的配套政策(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
三、着力推进四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
(一)推进园区互动发展体制创新。 以资源开发为重点,以支柱产业和战略产业为依托,突出抓好项目建设,优化项目布局,推进产业园区化、规模化,把园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以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产业链的组织方式、市场经济的运作方法,办一批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采取土地指标调剂、合作办园、土地和产业资金合股、政府和企业、园区和园区共同投资等方式,组建产业发展平台。以武汉经济开发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在我市建设 “园外园” 和全市各大经济开发区为载体,探索区域间园区互动发展机制、利益分享机制、税收分层机制和园区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政策、资金、人才等优势资源向园区集中,加快承接武汉产业转移。(责任单位:咸宁经济开发区、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
(二)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创新。 支持金融创新发展,加大股份制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加强担保机构和创业投资平台建设。促进保险业稳步发展,发挥保险融资和保障功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拓宽融资渠道,优化金融环境。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开展农业贷款贴息制度改革试点,支持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民抵押担保方式改革试点,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抵押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人行咸宁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农办、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