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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书费住宿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减免学费、书费、住宿费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核拨。

  四、实施减免的申请程序

  (一)申请。由学生或家长持户口本、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证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同意后,填写《沙坡头区特困学生减免学费书费住宿费申请表》、《沙坡头区残疾人家庭学生减免学费书费住宿费申请表》,并由所在社区或村居委会填写意见并盖章后,交镇(乡)审核盖章,连同相关证件一并上报学校。

  (二)核查。所在学校对提出申请且由社区、镇(乡)提供贫困证明的学生情况进行核实。

  (三)初定。学校根据核实情况初步确定拟申报名单。

  (四)公示。对初步确定减免学费、书费、住宿费的学生在学校张榜公示。

  (五)上报。学校对公示后的残疾家庭学生、贫困学生名单造册连同相关证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会同市民政局、残联等单位审核后上报市财政局复审。

  五、实施减免的时间

  自2010年秋季开学开始实施。

  六、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根据减免工作的实际情况,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市教育局:负责贫困学生人数的统计、核实、上报和资助金的发放,指导监督有关学校做好减免学生的初审、名单公示、资助金免收等具体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于当年3月底、9月底前将春季、秋季两学期的减免资金及时拨付到相关学校。

  市民政局:负责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的证件审核工作。

  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残疾人家庭、残疾学生的残疾证明审核工作。

  沙坡头区各镇(乡):负责特困家庭学生的基础审核工作。

  (二)严格实行主要领导监督负责制。高中阶段减免学费、书费、住宿费工作实行领导监督负责制,相关部门“一把手”是实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从申报的源头把好审核关,认真做好免费学生的认定工作,要让家庭确因贫困急切需要救助的学生都能享受到政府的温暖,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免费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确保减免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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