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人:马桂岚
责任期限:2010年底前完成
31、全市完成2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支持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责任人:马桂岚
责任期限:2010年底前完成
32、全市完成所辖县(市、区)农村改厕任务9000座,其中2009年项目8000座,2010年项目1000座。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支持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农牧局
责任人:马桂岚
责任期限:2010年底前完成
33、根据自治区制定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方案,做好全市考核评估工作。
责任单位:市医改办
支持单位:市医改办各成员单位
责任人:刘学智
责任期限:2011年3月底前完成考核评估
34、落实自治区实施妇幼卫生“四免一救助”政策,免费为全市6500名农村新生儿筛查3种先天性疾病,并对患儿给予免费治疗,为5440对农村准夫妇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人:马桂岚
责任期限:2010年底前完成
35、在海原县开展创新支付制度提高卫生效益试点项目,探索形成政府卫生投入取得最大效益和效率的机制。
责任单位:海原县政府
责任人:马新民
责任期限:2010年底前完成
36、落实全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配套任务,市、县(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配套比例不得低于1元/人/年,有条件的市、县(区)可适当提高比例,并确保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足额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支持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人:蔡 波
责任期限:2010年底前完成
四、责任奖惩
以上36项考核目标,各责任单位如不能按期完成,根据《中卫市行政监察建议办法》、《中卫市人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配合不积极,推诿扯皮,支持措施不力的单位,也将根据《中卫市行政监察建议办法》、《中卫市人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