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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委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围档设置与安全使用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建委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围档设置与安全使用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
(杭建工发〔2010〕4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围挡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提高建设工程围挡的安全性、适用性、美观性。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了《杭州市建设工程围档设置与安全使用管理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于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建筑工程管理处。联系人:夏坤、黄仁大。联系电话:87020195。
  附件:《杭州市建设工程围挡设置与安全使用管理导则(试行)》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0一0年九月二十日

杭州市建设工程围档设置与安全使用管理导则(试行)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目 录

  1、总则

  2、设计与施工

  3、质量验收

  4、使用、维护和拆除

  5、监督管理

  6、附则

  附表
  附图

前 言

  建设工程围档是建设工程实行封闭施工的措施之一,建设工程围挡不仅体现一个城市品质,其安全和质量性能更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认真总结我市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切合我市实际编制了该导则。目的在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围挡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提高建设工程围挡的安全性、适用性、美观性。
  本导则内容有总则、设计与施工、质量验收、使用、维护和拆除、监督管理、附则、附表、附图。

1 总则

  1.1 为预防建设工程围档倒塌事故,保证使用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房屋建筑、房屋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围档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及管理。
  1.3 本导则所称围档是指建设工程为做到封闭施工而设置的砌体围墙和彩钢板围档,高度建筑工地为2.5米,市政基础设施工地为2.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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