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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0]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同煤集团:
  为了进一步推进交通管理信息化工作,响应全省三级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实现公安机关各警种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打防管控一体化,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全市公安交警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信息化建设为主线,以信息应用为核心,不断深化公安“三基”工程和“三项建设”,提高研判决策水平,推进管理创新工作,提升交通管理能力,实现全市公安交警“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应急处置、信息共享、全局布控”的目的。
  二、完善省、市、县三级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
  按照公安部《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GA/T445-2010〕要求,要大力充实和完善省、市、县区三级交通指挥系统建设,完成自上而下对视频监控图像图片、交通流信息以及各类交通管理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为指挥调度、整体联动、信息服务、信息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全市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对辖区道路的交通管理和指挥能力。
  第一,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主要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此项工作。第二,各县区要加快县区级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工作的进度。时间要求为:2010年7月,明确任务,全面开展工作;2010年11月,完成县区级指挥监控调度体系的建设及验收工作;2010年12月完成监控卡口的建设。第三,各县区政府要加大对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的投资。县际卡口系统由省公安厅交管局负责建设,监控系统部分设施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提供,其余配套资金由各县区政府解决。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区要树立大局意识,树立资源共享、统一指挥、警务协同的思想,深入调研本地实际,切实做好全省三级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的建设工作。
  2、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工作,确保交警指挥系统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3、各县区要强化监督管理工作,要严把建设质量关,严把审核验收关,确保交通管理信息化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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