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全面开展学校收费公示制度检查;执行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杂费和取消借读费收费政策,对免杂费专项补助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监管,要求学校必须在收费场所或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栏或公示墙),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批准机关及文号、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发生;制定规范幼儿园教育收费行为的政策措施,适时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加大对民办学校和大中专院校收费管理力度,在调研的基础上促进民办学校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3、加大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的实施力度。要求全市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均要做到明码标价,采取提醒牌和标价册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并加大检查力度,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4、调整公共交通运输价格。落实好市政府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公交票价由1.2元/车次降为1.0元/车次的价格调整工作,做好公交运营成本和政府补贴的测算;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出租车运价,择机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5、实行鼓励就业收费优惠政策。对农民季节性从事农产品流通中介服务和经纪活动的,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费各项收费;返乡农民工初次创业进行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登记时,免收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返乡农民工持证到自治区有关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免收培训费用;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按照最低收费标准执行;落实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收费优惠政策,减轻个体经营者负担,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二)强服务,切实做到价格便民利民
6、开展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建立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机制和市、县、乡三级价格信息网络;通过电视、报纸、手机短信、政务网站、板报等各种方式,加大涉农价格信息服务力度,引导农民科学、合理种植和发展,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7、继续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价格服务进农村与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进村设板报、进乡镇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宣传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在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试点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内部价格收费管理制度、收费公示制度,增加价格收费透明度;大力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建立与商业企业的沟通联系制度,对企业的价格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帮助,适时培训企业物价员,印发有关价格政策法规资料,帮助企业建立价格管理制度。真正把价格工作做到广大群众身边,方便人民群众了解价格收费政策和价格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