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海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0年7月30日 乌海政办字〔2010〕6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依据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措施,审定具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和实施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与各区签订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责任书,制订和实施目标考核责任制度。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志民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俊文 市政府市长助理、市金融办主任
刘昌慧 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雪峰 市发改委主任
王肆虎 市财政局局长
苗耀增 市建委主任
成 员:温义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志新 市发改委副主任、西开办主任
赵 智 市财政局副局长
贾晓光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伟民 市林业局副局长
代 钦 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宋海清 市规划局副局长
郝利平 市建委副调研员
王小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郑豫蒙 市审计局副局长
赵宇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茂林 市地税局纪检组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副主任、西开办主任张志新兼任,副主任由市建委副调研员郝利平兼任;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督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资金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并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办公室的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承担相关重要工作。
1、综合规划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和市建委,主任由市发改委副主任、西开办主任张志新兼任,副主任由市建委副调研员郝利平兼任;负责研究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项目规划布局,并对建筑设计和工程质量实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