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农机安全管理机构的队伍建设、装备建设、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情况。
7、农机违章的治理情况,以及以档案规范为主的农机安全管理“规范年”活动的情况。
四、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2010年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要在2009年的基础上,按照“农机经营组织、农机户及驾驶操作人员自查自整”,各县(区)组织检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分五个步骤:
(一)总体部署和宣传发动(7月)
各县(区)要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市农机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定本地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安排部署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深入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营造遵章守纪、文明驾驶的良好氛围。
(二)农机经营组织、经营户及驾驶操作人员自查自整(8月)
各农机经营组织、经营户及驾驶操作人员要对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山西省农机化条例》的要求,自查农机作业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全面整改。
(三)县级检查(9-10月)
在自查自整的基础上,各县(区)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农机经营组织、经营户进行不少于30户(合作社)的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其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四)市级督查指导(11月)
市农机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集中督查。抽查三分之一的县,每县至少检查一个乡、一个村,5份驾驶员档案,5份机车档案和5份驾驶员培训档案。
(五)“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12月)
为巩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市农机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要组织各检查工作组再对各县(区)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是跟踪各县(区)对无牌无证的治理情况;违章拉人、超速超载的治理情况;农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农机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对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材料在12月10日前报市农机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