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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4、建立志愿服务队或小组,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开展便民、助民、利民和邻里互助等服务活动。
  5、开展纪念“世界红十字会日”暨红十字博爱周活动。
  6、分别指导村和社区基层红十字会工作。
  7、完成上级红十字会布置的任务。
  (二)村、社区红十字会工作职责。
  村、社区红十字会参照镇、街道红十字会工作职责,结合村和社区的实际,开展活动。
  五、工作标准
  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要达到“六有” 标准:
  (一)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按照本指导意见提出的组织建设总体目标要求,建立健全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红十字会的组织机构,并选好领导班子和理事会人选,特别是要选好热心红十字会工作的带头人。
  (二)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大力发展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按照《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和《中国红十字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做好会员和志愿者的发展、登记、发证、培训和管理工作。每个基层红十字会至少建立一支志愿者服务队(组),能够在本辖区内开展活动。可以借助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推动红十字会工作;吸收热心公益事业的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和退伍军人等为会员和理事,充分发挥骨干作用。
  (三)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参照市、区红十字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要求,结合基层红十字会工作实际,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如会议学习、宣传信息、救灾救助、会费和财务管理、档案资料等工作制度,能够简便易行,落实到位,并且在工作中逐步完善和规范。
  (四)有固定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会办公室或活动场所,有适应工作开展需要的办公设备,镇、街道红十字会名称统一为“XXX(镇、街道办事处)红十字会”,村、社区红十字会名称统一为“XXX(村、社区)红十字会”,并统一悬挂此名称的标牌;工作职责、组织机构、工作制度、会员和志愿者发展情况等内容制作展板上墙;逐步建立固定的服务平台,通过创办红十字服务中心、志愿服务站、博爱卫生站、爱心超市、募捐接收站等载体,开展红十字会特色活动,每个基层组织至少要建立一个这样的服务阵地。
  (五)有红十字特色活动。红十字特色活动和品牌是红十字会组织的生命力所在。要从农区和城镇社区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和探索符合基层工作实际、党委和政府重视、社会高度关注、困难群众急需、基层红十字会力所能及的特色服务活动,如建立爱心超市救助特困群众,开展救灾救助、志愿服务、邻里互助以及其他便民服务,把人道救助、公益性无偿服务、互助性抵偿服务、市场性有偿服务结合起来,形成形式多样、适合基层群众需要、特色鲜明的工作格局,逐步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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