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执法检查分自查、重点检查两个阶段进行。重点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视察等形式。
(一)自查阶段(8月31日-9月10日)
中宁、海原县负责组织公安、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工商、民政、司法等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群团组织,对照本部门的执法责任,对实施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
沙坡头区各镇(乡)人民政府按照执法检查的要求,对本镇(乡)贯彻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材料报市政府办、市综治办。
市公安、教育、文化、工商、民政、司法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认真组织自查,并就贯彻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二)重点检查阶段(9月10日-9月20日)
执法检查组分赴中宁县、海原县、文昌镇、滨河镇、宣和镇开展执法检查,并实地检查一个学校,抽查一个网吧,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召开贯彻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座谈会,重点听取市教育、公安、文化、工商、民政、司法等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的汇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执法检查由市政府领导带队,市综治办、教育局、文体广电局、公安局、司法局、团市委负责人参加,并邀请市人大法工委和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参加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好自查及迎检工作。
(二)加强协调,
各县、各镇(乡)及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注重实效
各县、各镇(乡)及有关部门要通过自查,准确掌握实施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整体情况和贯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在全社会形成关爱未成年人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