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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五)推进标准化生产。选择蔬菜、水产品、生猪、肉鸡(鸭)、蛋鸡(鸭)、水果、茶叶、肉牛、肉羊、奶牛等十种产品,开展标准园(区)创建活动,每年各创建5-10个标准化生产基地,带动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标准化生产。推动全省大规模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加快标准制(修)订和推广应用,制定产品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开展标准化生产宣传培训,推动放心农资进村入户,指导建立生产档案。逐步加大支持对“菜篮子”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和品牌认证的力度。

  四、加强政策扶持,强化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在继续实施畜禽良种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扩大品种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继续实施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以奖代补政策。对“菜篮子”产品初加工和流通企业,要简化增值税抵扣手续。落实和完善“绿色通道”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扩大“绿色通道”政策覆盖的蔬菜品种范围。要从严控制菜地的征占用,征占菜地要严格按照《湖北省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实行占1还15制度,严格征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用其他土地按照规定计提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出让金,要优先用于新菜地开发。严格执行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用地管理政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规划使用本集体土地从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组织供地。用地审批要简化程序,提供优质快捷服务。批发市场用地按工业用地政策对待,出让价比照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执行。畜禽水产养殖用电用水价格,按农业用电、用水政策执行。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将“菜篮子”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采取多渠道筹集扶持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要整合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和种子、沃土、植保工程、标准园建设等项目资金,用于高标准“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对已建的“菜篮子”项目,要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需要安排建设的“菜篮子”项目,要按照规划抓紧研究立项,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要支持菜地大棚、畜禽圈舍和池塘网箱等灾毁设施的修复重建。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示范区创建和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农户多、有竞争力、有市场潜力的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倡导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开发支持龙头企业的贷款担保业务品种,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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