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是要严查学校食堂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是要严查学校食堂加工用水水质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认真核查二次供水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自备水源卫生防护和水质消毒措施是否落实,是否能有效防范介水传染病的发生。
三、科学合理安排,有序稳步推进
本次专项整治从2010年7月至12月底,分4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7月1日~15日)。全省各地各类学校进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八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7月16日~8月31日)。全省各地卫生行政、教育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各类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过食物中毒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学校,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集中督查阶段(9月1日-10月31日)。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市州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四)总结迎检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各市州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迎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联合检查组的检查。
四、严格工作要求,确保整治效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卫生行政、教育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起来,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是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各市州卫生行政、教育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学校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