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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行政区划名称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行政区划名称的通知
(亳政办〔2010〕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省政府对我市各县区进行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撤销了14个乡镇,7个乡镇改为办事处。为规范使用行政区划名称,现将调整后的各县区所辖乡镇、办事处名单公布如下:
  一、涡阳县(4办事处、20镇)
  城关办事处、城西办事处、城东办事处、涡北办事处、西阳镇、涡南镇、楚店镇、高公镇、高炉镇、曹市镇、青疃镇、石弓镇、龙山镇、义门镇、新兴镇、店集镇、临湖镇、花沟镇、陈大镇、丹城镇、马店镇、牌坊镇、公吉寺镇、标里镇。
  二、蒙城县(3办事处、12镇、2乡)
  城关办事处、庄周办事处、漆园办事处、双涧镇、三义镇、楚村镇、立仓镇、板桥集镇、乐土镇、许疃镇、坛城镇、岳坊镇、马集镇、小涧镇、篱笆镇、王集乡、小辛集乡。
  三、利辛县(19镇、4乡)
  城关镇、江集镇、旧城镇、西潘楼镇、孙集镇、张村镇、汝集镇、王人镇、巩店镇、中疃镇、王市镇、马店孜镇、永兴镇、胡集镇、大李集镇、展沟镇、阚疃镇、程家集镇、望疃镇、刘家集乡、纪王场乡、孙庙乡、新张集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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