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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

  四、清理步骤
  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10年9月1日起,时间2个月。
  (一)调查摸底阶段(9月1日-9月20日)。成立组织,下发通知,宣传推动,各单位填报行政许可和非行政审批项目。
  (二)清理审查阶段(9月21日-月10日)。抽调人员,外出考察,制定方案,集中清理,提出拟保留、取消或调整的意见。
  (三)审批公布阶段(10月11日-月30日)。清理小组将审查意见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后,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清理审批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次行政许可和非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许石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清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并对本部门清理结果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选派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理工作,确保本次清理工作有序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政策性强、范围广、事项多、情况杂,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部署,认真做好清理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清理项目登记表报市清理审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办)。
  (三)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市清理审批项目领导小组联系,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清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标准认定、界线等法律问题,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反映,确保圆满完成本次清理任务。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意见表

  填表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对象

 

 

□企业 □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公民个人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审批 □审核 □核准 □备案 □其他

是否收费

□是 □否  收费依据

有无年检

 

 

是否有多个部门共同办理

□是 □否  年检依据

  

□是 □否   主办部门:

 

联办部门:

 

清理意见

及理由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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